


7月3日16时13分,册亨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派警称:册亨县县人民医院地下停车场有一女子脚被卡住。接到报警后,中队迅速出动1车5人前往处置。
到达现场后,官兵首先对现场情况进行了初步了解,发现由于女子脚卡在地下停车场的下水管道里,且脚部有擦伤,不能进行盲目救助。为避免对女子造成二次伤害,在对女子进行初步防护后,官兵使用液压破拆工具组中的扩张器进行营救,救援过程中官兵还不断安抚被困者的情绪,以消除围观群众给其带来的紧张心理及其本身所产生的恐惧心理。在经过近5分钟的救援,被困者的脚终于“走”出了下水道。被困者家人连忙致谢,感谢消防官兵及时的救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