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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有关内容介绍

作者:宣传科      时间:2014-04-01      浏览次数:       来源: 黔西南州消防支队       字号:[ ]

 

(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分类和资质等级

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分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两类。

2、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资质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3、消防安全评估机构的资质分为一级和二级。

(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范围

1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

1)三级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生产企业授权的灭火器检查、维修、更换灭火药剂及回收等活动;

2)二级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可以在本省从事单体建筑面积四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火灾危险性为丙类以下的厂房和库房的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维修、保养活动;

  3一级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可以从事各类建筑的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维修、保养活动,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执业,但应当在拟执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

   2、消防安全评估机构

1二级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可以在本省从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以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等方面的咨询活动。

2一级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在全国从事区域消防安全评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大型活动消防安全评估、特殊消防设计方案安全评估等活动,以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火灾隐患整改等方面的咨询活动。

(三)申请办理消防技术服务资质需要哪些条件

1、企业法人资格,达到规定的注册资本,具有符合要求的场所;

2、必要的仪器、设备、设施和必要的技术支撑;

3、符合规定数量的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定比例德操作人员取得中级、高级技能等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

4、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或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

5、申请办理一级资质的应当有业绩;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消防技术服务资质由哪里审批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批其中,对拟批准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一级资质的,由公安部消防局书面复核。

(五)201451《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后,是不是未取得消防技术服务资质的单位都不得从事消防技术服务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实施前已经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应当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按照本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相应的资质。逾期不申请或者申请后经审核不符合资质条件,继续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依照本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处罚,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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