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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消防志愿者活动的通知

作者:宣传科      时间:2014-01-20      浏览次数:       来源: 黔西南州消防支队       字号:[ ]

 

 

各县(市、义龙新区)团委、文明办、公安消防大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12.19”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动员全州消防志愿者参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暨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全力维护火灾形势,营造“两节”(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今冬明春全州火灾形势高度稳定,团州委、文明办和州公安消防支队共同决定在全州部署开展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消防志愿者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消除火灾隐患、避免和减少火灾危害为目标,组织发动全州消防志愿者,广泛开展以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查改身边火灾隐患和开展消防安全救助演练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志愿服务活动,积极营造“全民消防”氛围,全力维护今冬明春社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长:黄清勇  团州委书记

陆才美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隆爱云  州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员:朱登琳  团州委组织宣传部部长

        韦永江  州文明办综合科科长

        刘永松  州公安消防支队宣传科科长

        各县(市、义龙新区)团委书记

        各县(市、义龙新区)文明办主任

        各县(市、义龙新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宣传科,具体负责策划、协调、推进本活动。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3月全国“两会”结束。

四、活动内容

各地要结合当前消防机构正在开展的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总体工作部署,按照“自愿参与、人人能为、人人可为”和“就近就便、力所能及”的消防志愿活动原则,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消防志愿服务活动。

(一)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为统领,发挥消防志愿者直接面对群众进行宣传的优势,发动消防志愿者组织、志愿消防队伍深入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充实消防网格员队伍,依托网格化消防组织平台,开展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党校、进景区、进企业“七进”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图片资料向社会群众面对面讲解消防知识。鼓励志愿者与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等结对帮扶,讲解日常家庭防火常识,赠送消防宣传资料,送消防安全知识进千家万户。要发动志愿者利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广泛传播防火知识、逃生技能等消防安全常识,扩大消防宣传面。

(二)广泛参与查改身边火灾隐患。组织具有一定消防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深入开展查改身边火灾隐患活动。组织志愿者配合基层消防监管力量,深入社区、乡村,采取“分片包干”、“走家入户”等形式,重点对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常见的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违规住人、楼道堆放物品影响疏散等隐患进行查改。发动消防志愿者组成火灾隐患“拍客团”,利用“96119”火灾隐患举报热线,开展“随手拍火患”火灾隐患曝光和举报活动。要发挥有关行业志愿者的技术优势,积极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隐患查改活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记录并当场督促整改,对自身无力整改或当场不能整改的,应当积极向组织者及有关单位反映,或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举报。

(三)积极助推消防安全救助演练。树立“提前一分钟灭火和救助就是贡献”的理念,组织消防志愿者深入居民小区,协助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及消防安全救助演练活动,使居民熟悉所在楼宇消防设施情况和逃生路线及方法,一旦发生火情,能及时报警并熟练使用灭火器材,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组织社区消防志愿者加入“网格化”消防巡防队伍,充实消防巡防力量,提高初起火灾的快速处置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各地团委、文明办和消防大队要加强配合勾通,结合当地实际,加强组织部署,结合“两节”、“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志愿服务活动,确定不同阶段的活动重点,不断掀起活动热潮

(二)丰富内容,突出重点。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五个一”活动,即组织消防志愿者结合本职业、本行业特点,每月在车站、歌舞厅、影剧院、商市场、旅游景点开展宣传活动1次以上,组织消防志愿者加入“网格化”消防巡防队伍,每月查找并向责任单位指出身边的火灾隐患1处以上,组织消防志愿者深入居民小区,每月协助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及消防安全救助演练活动1次以上,组织消防志愿者深入社区、企业、农村等场所,每月开展面对面消防宣传教育1次以上,组织消防志愿者发动群众到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博物馆、教育馆参观、体验、学习,每月1次以上。

(三)大力宣传,典型引路。各地要在规范消防志愿服务行为的基础上,大力宣传消防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充分利用媒体作用引导消防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及时总结和提炼好的经验做法,主动挖掘和宣传活动中的典型事例、典型人物,展现消防志愿者的良好风貌,提高社会认知度。活动结束后,各地要推荐上报1个消防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经团州委、文明办和消防支队评选后推荐参加上级表彰,请提前做好先进照片、视频收集及文字撰写。

材料收集联系方式:团州委邮箱:gzyqqxn@163.com;州公安消防支队邮箱:qxnxfxc@sina.com

 

 

 

 

共青团黔西南州委        黔西南州文明办     

 

 

 

黔西南州公安消防支队            

                                     2014120

 

州青联发[2014]3号 关于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消防志愿者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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