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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黔西南州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作者:宣传科      时间:2011-06-29      浏览次数:       来源: 黔西南州消防支队       字号:[ ]

 

黔西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州府办发〔2011〕17号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黔西南州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顶效开发区管委会:
州安委会办公室《黔西南州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黔西南州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州安委会办公室
 
为做好2011年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思路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全州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国务院“三深化、三推进”的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进一步落实责任、创新监管、深化整治、强化保障,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努力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努力实现一个目标,即: 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目标。切实控制事故总量,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亿元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相对控制指标在省下达的控制考核范围内。全面提升全州安全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0〕13号)、《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州府发〔2010〕14号)文件精神,按照《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黔府办发〔2009〕31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0〕104号)的规定和职责任务分工要求,切实落实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者的责任。二是全面推行企业动态分类管理,对安全诚信缺失、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的企业,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证书等证照发放和其他方面,予以必要的制裁和限制,并加强对其重点监管。三是加强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推进“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对企业安全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领导现场带班、班组安全建设等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指导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2.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一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及《贵州省各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规定》(黔府办发〔2009〕30号)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确保政府安全监管职责的履行到位。二是进一步健全以目标责任书为有效载体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使其内容更具有科学性、操作更具针对性。确保安全责任到岗到人,构建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缝隙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三是建立完善“覆盖全面、监管到位、监督有力”的监管体系,切实提高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履职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四是加大警示问责力度,对事故多发的地区加大警示问责力度,对工作不力和事故多发的单位进行约谈。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五是建立健全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加大事故结案力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六是加强重点时段监管。在“两节”、“两会”和“国庆”黄金周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重要时期安全状况稳定。
3.严格落实综合安全监管责任。继续坚持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每季度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工作。加强各部门间工作的协调联动机制建设,通过定期会商、工作例会、联合执法等方式,推动涉及跨部门、跨行业领域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和突出问题的解决。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制,各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要切实加强对本级政府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以集中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安全监管执法。
1.切实落实各级各部门“打非”职责。着力强化县、乡政府“打非”责任,发现一起要查处一起。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落实部门“打非”职责。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对非法违法企业要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2.加大“打非”专项行动工作力度。把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和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作为打击的重点,加大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力度,加强烟花爆竹“三合一”小作坊整治,坚决取缔未办理开工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黑工地”,严肃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3.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非法违法生产突出的县(市)、乡(镇)和企业,要与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加强部门之间、县区之间联合执法,统一周密部署,增强打击实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明确执法的重点、对象、内容和频率,实现安全监管工作从运动式、突击式检查为主,向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转变,促进安全生产执法的经常化、制度化。
(三)以治理煤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重点,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煤矿。一是深化瓦斯、水害、顶板等灾害专项整治,继续推进标准化示范工程建设。二是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力度,建立健全煤矿正常退出机制,依法关闭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督促在建矿井认真落实“三同时”规定,规范建设行为,防止边施工边开采。三是支持大中型煤矿企业(集团)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多种方式整合改造和管理小煤矿。四是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采掘机械化程度,坚决淘汰落后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五是认真组织开展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六是完善煤矿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
2.道路交通。一是继续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强化“三关一监督”,尤其要认真整顿交通运输企业,健全和落实运输安全责任制,同时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力度。二是加强道路运输企业GPS动态监管,加快监控平台建设。三是深化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公路安全隐患。四是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断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五是开展车辆基础排查,强化源头管理。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对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违法载人等突出违法行为进行重点地区、单位的排查,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在前。
3.水上交通。加大对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整治力度,建立健全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机制,严把客船经营资质关、船舶检验关、船员任职资格关。对水上渔船、农用船、自用船、运输船等船主、船员加强安全教育,规范操作。继续开展打击“三无”船舶、无证驾驶船舶、严禁人货混装,超载超员,船舶带“病”营运等违法违规专项行动,防止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
4.非煤矿山和尾矿库。一是全面推进非煤矿山技术改造。严格执行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的有关规定,在中小型露天矿山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露天采石场扩大生产规模,推广机械化作业,推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改善作业条件和环境。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做好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坠罐、防火灾、防采空区塌陷、防爆破事故“七防”工作。三是继续深入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和尾矿库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四是按照《贵州省尾矿库隐患治理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州内病库隐患的治理和非法尾矿库的关闭工作。
5.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一是深入开展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提高重要装置、重要设施、重点部位安全可靠性。二是加快推进城市规划区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作,制定搬迁或关停计划并抓紧实施。三是加强城市区域危险物品整治,严肃查处城区非法、违规储存危险物品行为。在中心城市推广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建设。四是全面完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储存仓库改造,推进烟花爆竹行业工厂化、机械化、标准化、科技化建设。五是深化氯酸钾和礼花弹专项治理,防止含氯酸钾产品和礼花弹等A级产品流入市场。六是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把传统节日等旺季作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三超一改”行为,切实加强储存仓库、零售点的监督检查。
6.职业卫生。一是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突出对重点行业、重要岗位的监管,严防群体性职业危害事故发生。二是继续组织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建立职业危害申报数据库。三是督促县(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配足监管人员,督促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定期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推进职业卫生监督员岗位建设试点工作。
7.建筑施工。一是继续按照省、州对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安排和部署,依法严肃查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二是深入开展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黑工地”。三是深入排查治理房屋与市政工程、隧道、桥梁等重点建设项目的脚手架、起重吊装、质量安全等隐患,有效防治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
8.消防。一是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石油化工企业、农村100户以上自然村寨等高危单位和区域的监管。二是夯实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夯实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四个基础”。三是做好灭火救援工作。深入辖区各类重点单位场所开展“六熟悉”活动,完善各类灭火救援预案,加强车辆、器材装备维护。
9.特种设备。一是健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动态监管等体系建设,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格遵守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二是抓好对人员集中区域的重点设备及易燃有毒设备的专项检查;对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定期逐一进行排查。
10.旅游景区。认真抓好辖区内的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促旅游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景区的电梯、观光车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指导旅游景区抓好隐患的排查整改落实。
11.电力、民航、铁路、冶金、有色、建材、防雷、教育、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民爆物品等行业领域。要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努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县(市)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健全工作机制,制订整治方案和规划,采取过硬措施,提高整治质量和效率,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以健全重大危险源监管体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监控。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登记建档、日常监管制度。建立和完善州、县(市)两级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监管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控、有效监控。切实做好危险源的辨认、评估、分析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实时动态监控,提高能控度和可控度。
2.全面实行安全隐患治理常规化、制度化。一是督促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车间、班组、岗位四级隐患排查网络,通过层层排查,不断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强化监管部门安全执法检查,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州、县(市)两级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跟踪督办部门。三是加强隐患整治社会监督,广泛开展“排查身边隐患”活动,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五)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1.实施“科技兴安工程”,为企业本质安全提供技术支撑。研究制定推进安全技术进步的实施意见,提出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运用信息化技术提高物防、技防水平的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以六大系统建设、瓦斯监测监控、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储油罐等设施阻隔防爆技术、化工高危工艺自动控制技术等为重点,加快推进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扩大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范围。
2.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力度。严格执行安全费用政策,督促企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加强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改造投入落到实处。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认真执行工伤(亡)职工赔偿标准,建立“安保”互助机制。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3.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继续在矿山企业强制推行井下避险“六大系统”,在非煤矿山推行机械通风、中深孔爆破技术、高陡边坡安全监测、液压锤二次破碎等技术。在冶金机械制造企业推广行车定位、冲压机防坠落装置。在道路运输领域推广卫星定位动态监控和联网联控,所有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都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在三等以上尾矿库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等
4.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在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化品企业、冶金机械等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把班组建设作为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从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抓起,把企业安全生产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5.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安全许可证制度,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安全核准、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坚决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和工艺。
6.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协会技术和人才等优势,充实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加强对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检测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注重培育安全咨询、安全监理等市场主体,强化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
7.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加快黔西南州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建设,稳步推进县(市)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和政府对事故灾难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预案管理,在确保预案全覆盖的基础上,提高预案质量,搞好应急演练。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和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协调救援能力。
8.健全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全州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建设,制订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抓紧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分解落实2011年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强化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领域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全州安全生产规范发展。
(六)以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为重点,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1.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第1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宣传咨询日、“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加大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常识,营造更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
2.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一是建立完善“面向基层、服务大众、贴近实际、题材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诚信企业、安全社区、安全文化教育基地等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免费刊播工作协作机制,在媒体和公共场所开辟宣传专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二是着力办好《黔西南州安全生产》杂志,以安全文化进基层为载体,大力推进安全理念进机关、进厂矿、进工地、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建立全民参与的社会宣传机制。
3.加强安全培训工作。一是坚持“考培分离”原则,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力度,健全培训档案,丰富培训形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分层次做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二是规范安全资格证书管理工作。对安全资格证书管理实行“一站式”服务,配合上级或同级相关部门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煤矿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建立吊证人员名单,逐步建立“五职矿长”管理系统。
(七)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1.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相结合,在全州安监系统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安全生产忠诚卫士活动,通过表彰先进、选树榜样、多方激励等方法途径,把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
2.狠抓安全监管人员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安全监管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安全知识培训和廉政教育,不断提升基层安监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3.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服务意识和效能意识,进一步端正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效率,积极为全州各类企业和创业者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清正廉洁、充满活力的监管队伍。
 
 
 
主题词:经济管理 安全生产 意见 通知

抄送:州委各部门,州纪委,兴义军分区,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州法院,州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州委。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15日印发

共印180份,其中电子公文170份

 

黔西南州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doc
文件类型: .doc 6477b0f302fd57e68e4cdf62433aed9c.doc (78.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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