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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教育局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工作方案

作者:办公室      时间:2011-09-23      浏览次数:       来源: 黔西南州教育局       字号:[ ]

黔西南州教育局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工作方案

 

根据 725日,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召开的全国部署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全面做好全州《纲要》宣传贯彻工作,大力提升全州教育系统消防工作水平,现制定全州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制。通过开展全体师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激发师生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夯实学校消防安全基础,创造良好的学校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纲要》的宣传工作,州教育局成立以主持工作的常务副局长赵克难为组长,副局长戴晓康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科,全面负责宣传活动的信息收集、宣传及各项经验材料的收集、整理。

三、工作目标

2015年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依法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机制基本形成、各学校消防设施较为完善、形式与内容满足需要;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督察、考评、监测体系基本建立;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火灾报警、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得到广泛普及;师生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普遍提高,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明显增强。

各级教育部门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在课堂教学、学生校外社会实践、团组织和少先队活动中落实好消防安全教育内容;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进行督导考核;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纳入学校教职员工在职培训内容和“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内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示范校创建活动;发动大中专院校学生参加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开展面对面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纲要》宣传工作的自觉性。各级教育部门要从讲政治、保师生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纲要》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宣传方案,安排专门人员、专门时间、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

(二)突出宣传重点,进一步增强《纲要》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把开展宣传活动与促进消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报道全面,有声有色,形成《纲要》宣传工作在学校的一个新高潮。

(三)把握正确导向,积极营造良好的《纲要》宣传氛围。各级教育部门要以宣传《纲要》,普及消防常识,服务全州经济发展大局为出发点,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开设专题、专栏、版报,对《纲要》的主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迅速掀起宣传《纲要》热潮。并通过文艺表演、知识竞赛、知识讲座、演讲比赛等多种手段,深入宣传《纲要》主要内容,使《纲要》精神、内容全体师生皆知,不断推进《纲要》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黔西南州教育局

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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