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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总队关于进一步做好抗旱救灾宣传报道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宣传科      时间:2011-08-26      浏览次数:       来源: 黔西南州消防支队       字号:[ ]

 

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

现将省消防总队《关于进一步做好抗旱救灾宣传报道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通知》精神,并提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配齐宣传器材装备。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和上网笔记本电脑未配备到位或是已损坏不能使用的,各大队一定要及时购买到位,对损坏的器材进行修复,不能修复的要及时更新,确保抗旱救灾宣传报道工作正常开展,确保每次出警(包括抗旱送水及其他为民服务)都有视频和照片。

二、按时上报宣传器材点验表。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对宣传报道器材装备进行点验,并填写好《宣传器材装备现状统计表》(总队文件附件1),于81517时前上报支队宣传科刘永松和覃苗苗邮箱。

三、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各单位要开拓创新,按照去年43日,温家宝总理看望慰问消防官兵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要制定各单位的便民送水服务卡,并在送水抗旱过程中做好登记,特别要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散居独居的群众和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人员要优先供水,并在供水过程中开展防火宣传,特别是根据《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要求,宣传旱季防火知识、逃生自救技能、灭火常识等,确保在干旱之年不要再发生火灾事故。同时,各单位在开展送水抗旱救灾过程中,除了部队内部的通讯员外,要及时与当地电视台联系,邀请记者一同前往拍摄视频,并在各级媒体进行报道,树立消防官兵的良好形象。各单位要及时收集素材,并积极向各级媒体投稿,作好发稿统计,每周三晚上10时前上报《抗旱救灾期间媒体用稿周报表》(总队通知附件2),媒体联系方式见附件《主流媒体联系方式》。

此通知。

 

                         黔西南州公安消防支队

                         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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