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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教育联合安排部署中小学校长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作者:金肖 发布时间:2011-07-29 来源:《金州消防》杂志社 点击:

 

本刊讯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筑牢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提升教职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615日,黔西南州州公安局、州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中小学校校长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州公通[2011]76号),安排部署了黔西南州中、小学校长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方案》中明确,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提高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以提高消防疏散逃生自救能力为着眼点,唱响消防安全主旋律,普及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和消防安全常识,在全州各中、小学校形成“关注消防安全、掌握消防常识、学会逃生自救、构建和谐校园”的良好氛围为指导思想。

为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有序开展,还成立了以州公安局、州教育局常务副局长为组长,州消防支队政委和州教育局副县级督学为副组长,各县市和顶效开发区教育局局长、消防大队大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方案》规定,为确保学校校长实现全面培训,决定在假期8月中、下旬开展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天,培训人员为全州所有中、小学校校长、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人员由各地教育局组织,消防大队负责授课和组织演练。培训内容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火灾案例、消防安全常识、灭火器的分类、适合火灾类型、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使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油池火灾的灭火实战演练等。

州公安局和教育局要求:各地消防、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好中小学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领导,协同配合,精心组织,切实将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周密的培训计划,确保培训人员、培训质量、培训时间、培训效果“四个落实”;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自身在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中的职责任务;还将把学校消防安全培训作为2011年度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2011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内容进行考核。

通过培训,切实增强全州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明确校长的消防工作职责,从而全面提升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做出积极贡献。(记者金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