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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府1号文件表彰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作者:刘永松  发布时间:2011-07-29 来源:《金州消防》杂志社 点击:

 

本刊讯  126日,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在兴义市盘江宾馆召开2011年消防工作会议,会议下发了“州府发[2011]1号”文件,隆重表彰8个消防工作先进县(市)和15个消防工作先进单位,颁发奖金9万元。

2010年,州消防工作在贵州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公安厅和省消防总队的指导下,在全州各级政府和各级工作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围绕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实施《消防法》为主线,以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主导,紧紧抓住城市和农村火灾防控“两大主战场”,下大力加强消防工作“五大体系”建设,确保2010年全州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实现全年无较大火灾事故发生和火灾起数、死伤人数全面下降的良好局面,圆满完成各类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为保障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为表彰先进,推进黔西南州消防工作的开展,经州政府会议研究,专门下发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10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的决定》(州府发[2011]1号)。表彰兴仁县、普安县和兴义市人民政府为消防工作先进县(市)一等奖,分别颁发了奖牌和各10000元的奖金;表彰贞丰县、册亨县、望谟县、顶效开发区、安龙县政府(管委)为消防工作先进县(市)二等奖,分别颁发奖牌和各6000元的奖金。表彰州财政局、团州委、发改委、工商局、教育局、黔西南人民广播电台、电信公司、住建局、黔西南日报社、文化局、黔西南电视台、兴义市威舍镇人民政府、贞丰县珉谷镇派出所、册亨县者楼镇派出所、兴义市丰都办龙塘村等15个单位为消防工作先进单位,为每个单位颁发了奖牌和各2000元的奖金。

州政府以1号文件表彰消防工作先进,这在黔西南州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州政府领导对消防工作的重视。(记者 刘永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