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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监督执法实施“九大举措”取得“四大成绩”
作者:金肖 发布时间:2013-02-01 来源:《金州消防》杂志社 点击:

 

 
本刊讯 2012年,全州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在省公安消防总队和州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贵州省消防条例》为主线,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保和“清剿火灾隐患”活动为突破口,深入推进消防工作“网格化”、“户籍化”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全面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坚决预防“小火亡人”火灾和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紧紧围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这个根本,把维护公平、正义和提高执法质量视为消防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不断规范全州消防监督执法行为,2012年度,全州无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主要采取“九大举措”,取得“四大成绩”。
黔西南州消防监督执法采取的“九大举措”:一是支队党委高度重视,群策群力,常抓不懈;二是建立健全执法工作相关制度,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夯实大量基础工作,不断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四是坚持每月考评通报制度,建立执法问题库,推进执法工作整体上台阶;五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提高依法监督、依法行政能力;六是全警联动,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监督执法作用;七是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努力消除火灾隐患;八是着力提升服务理念建设;九是着力加强消防监督廉政建设。
黔西南消防支队执法工作取得的“四大成绩”是以“清剿火患”战役和“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为载体,执法成效显著;以帮促为手段,执法工作水平和效率得到整体提升;大量火灾隐患得到整治,消防违法行为得到纠正;执法形象得到明显提升,逐步得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认可。
全州公安消防部门按照“五加二”、“白加黑”工作模式战斗在第一线,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实现历史性突破,1个公安局、2个派出所、4名同志被公安部表彰为“清剿火患”战役成绩突出县级公安局、成绩突出公安派出所和成绩突出个人,全州9个公安消防大队全部被公安部表彰为“清剿火患”战役成绩突出公安消防大队,州消防支队是公安部表彰的贵州省唯一的“成绩突出”支队。在“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中,通过动员会、推进会、督办会,以及“日电话、周排名、月考评”工作模式和“定人、定岗、定时、定量”工作机制,节节取得党的十八大安保各阶段工作胜利,百分百完成了执法工作量。同时,加强部门和全警联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40余次,联合相关警种开展检查396次,全州138个公安派出所全体出动,检查各类“九小场所”12722家,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10836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9756条。全州共监督检查28270家,查出火灾隐患34459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2487份,实施行政处罚559起,罚款4815300元,责令“三停”193家,查封454家,拘留108人。切实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确保了全州火灾和社会稳定。
全州消防监督执法干部将深入推进“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活动,全面筑牢执法为民思想。大力开展执法质量争先创优活动,努力把全州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记者 金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