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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政府督促检查上半年社会消防和党的十八大安保工作
作者:记者 金肖 发布时间:2012-12-31 来源:《金州消防》杂志社 点击:

 

 本刊讯  7月3日,黔西南州人民政府下发《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半年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督促检查的通知》,从州政府、公安、工商、住建、安监、教育、林业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从7月4日起,深入全州各县市和顶效开发区,对上半年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为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此次检查由州政府副秘书长田大宝,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李世永,州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王从刚为组长,由州工商、住建、安监、文化和广电、教育、林业和消防支队抽调的人员为成员,分成三组,每组负责3个县市和开发区,全面检查督导2012年社会消防工作。
    此次检查采取“一查、二看、三听”的方式进行,重点是落实《黔西南州2012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情况,消防业务经费、精细化管理经费、消防宣传经费、器材购置费、火灾隐患举报经费等纳入本地财政预算的情况,省、州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情况,贯彻落实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关于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情况等。检查组在每个县(市)、顶效开发区实地抽查1个以上基层公安派出所、2个以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查阅相关消防资料,开展半年执法质量考评,听取工作汇报。
    为确保取得实效,州政府要求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要认真作好书面汇报材料和相关文件资料准备,汇报要内容具体、亮点突出、数据真实;各检查组要合理安排时间,确保督查工作圆满完成。督查完毕后,由州公安消防支队汇总检查情况并向州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对督查情况由州政府发布督查通报,推动全州2012年社会消防目标责任的落实。
    通过检查,州公安消防支队专门拟写了2012年上半年全州社会消防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州政府根据情况汇报下发了
上半年社会消防工作督察情况通报,通过督查,推进了全州各地社会消防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