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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政府2011年消防工作获省政府表彰
作者:记者 刘永松 发布时间:2012-12-31 来源:《金州消防》杂志社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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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刊讯   2月10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在贵阳市召开2012年全省消防工作会议,总结2011年度消防工作,表彰先进,部署2012年消防工作任务。黔西南州政府获得2011年全省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先进单位,州长助理董洪亮率黔西南州公安局副局长翟东风、州消防支队支队长李世永、政委王通翔代表黔西南州政府参加会议,董洪亮领取了奖牌和7万元的奖金。
2011年,黔西南州社会消防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公安厅和省消防总队的业务指导下,全州各部门、各单位紧紧围绕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
    黔西南州加强政府领导,全面推进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公共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城乡抗御灾害事故的能力;加强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全力确保火灾形势的相对稳定;加强消防安全教育体系建设,全面增强社会公众的消防安全素质和意识。加大消防经费投入,2011年全州消防事业费预算额为2155.8万元,列入政府目标责任书的消防事业经费额为1250万元,比上年的预算经费821万元增长了52.25%。加强部队建设,贞丰、册亨消防站实现了兵员进驻,晴隆县投入资金560多万元修建了消防站,待兵员进驻后,全州将实现县县有消防站;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建设,兴义、兴仁、安龙、望谟、普安各购置了1辆抢险救援车,安龙、兴仁县各投入215万元购置1辆32米云梯消防车,州政府正筹集资金,计划购买2台53米登高车。
    在州政府的领导下,全州消防部队2011年共检查单位和场所17534家,查出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10276条,整改火灾隐患8322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7853份,办理一般程序消防行政处罚案件516起,罚款185.97万元,责令“三停”63家,查封194家,拘留30人。同时,对关系民生、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了政府挂牌督办整改,2011年省、州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51个,有效防止了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2011年,全州共发生火灾78起,直接财产损失736.9万元,无人员伤亡,同比上年,火灾四项指数保持了“两降一平一升”的势头,为保障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011年12月20日至21日,省政府社会消防责任目标考核组对黔西南州落实消防目标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经考评和省政府评定,黔西南州政府获得先进单位,排在全省第一名,受到了省政府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