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 > 金州消防杂志 > 2014年下半年刊《金州消防》 > 社会消防
州安委会部署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四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作者:涂正宇 发布时间:2015-03-05 来源:黔西南州消防支队 点击:

本刊讯 1212日,在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四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视频会议后,黔西南州安委会立即组织召开了全州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四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部署会。
州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州安监局总工程师姚开元,州公安局党委委员、消防支队支队长徐廷焕,消防支队副支队长隆爱云,州国土资源局、州工信委、州住建局、州工商局等25个州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在州消防支队二楼会议室参会,各县(市)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消防大队大队长、教导员,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州近期发生的火灾事故,对下步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各级安委会和有关单位要迅速召开会议,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宣传贯彻上级“通知”精神和本地专项治理具体要求,推进治理行动尽快展开。二是各地安委会要专题研究部署本地区劳动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牵头制订本地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逐一明确规划、住建、国土、质检、工商等部门相应工作职责。2015120日前,安监、工商、工信、消防等部门要对所辖区域内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住建、国土、规划、消防等部门要对工业园区,工商、安监、规划、国土、质监、消防等部门要对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和非法仓库分门别类进行排查摸底,建立档案、台账,摸清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四类场所消防安全实情,为下步工作打下基础。三是公安、规划、国土、住建、工商、安监、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多管齐下、多头发力,对排查发现的严重隐患和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该关停的关停,该查封的查封,该重罚的重罚,该拘留的拘留,决不姑息。四是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做好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宣传发动、引导推动、督促检查、执法监督工作,发动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四类场所积极参与治理工作,开展自查自纠,签订自查自改承诺书,主动消除隐患。五是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对拒不整改的企业进行暗访曝光,形成强大舆论监督声势。2015120日前,各地要组织每个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和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排查一家,培训一家,演练一家,提高企业员工自防自救能力。
根据会议精神,1218日,州安委会下发了《全州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四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决定从201412月中旬至2015年底,在全州范围内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四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治理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是否依法办理土地、规划、消防等手续;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生产厂房、仓库或员工宿舍,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采用液氨制冷的企业,氨设备和管道的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三合一”问题;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应急和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工业(物流)园区等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规模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业(物流)园区是否依法设立专职、志愿消防队。(特约记者涂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