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 > 金州消防杂志 > 金州消防电子杂志2014上 > 消防监督
黔西南“四项措施”严查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
作者:青松 发布时间:2014-09-09 来源:《金州消防》杂志社 点击:

 

本刊讯 为认真吸取贵阳市3起物流仓储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对黔西南州仓储物流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州公安消防支队决定从即日起至320日在全州范围内集中开展物流仓储火灾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四项措施”,严查物流仓储场所消防隐患。
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储存、保管、装卸搬运、配送货物的建筑和场所。将采以以下四项措施进行整治:一是检查物流仓储场所的合法性;二是检查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建筑消防设施配备及完好情况;三是检查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四是检查物流仓储场所周边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情况。
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将对物流仓储场所检查耐火等级不足,无防火分隔措施,无消防设施器材等隐患,督促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灭火应急预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合格的物流仓储场所,要依法进行查处。对于无土地、规划、住建、工商等部门相关手续的违法建筑、仓储和无证经营的现象,要求各地消防部门要认真进行调研和分析,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及时向政府做好汇报,协调相关部门督促整改。
要求积极发动全州范围内的物流仓储场所开展一次自查自改,一次排查整治,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接受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提升抗御火灾的能力。全州消防部门要协同国土、规划、住建、城管、工商等部门有针对性的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活动,对物流仓储场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严格执法,从严查处,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同时,还将充分发动群众举报消防非法违法行为,对情节特别严重行为特别恶劣的单位,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督促整改,确保全州物流仓储气氛消防安全。(记者青 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