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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消防联合开展销售领域消防产品专项检查
作者:金肖 发布时间:2014-09-09 来源:《金州消防》杂志社 点击:

本刊讯 为从源头上把好消防产品质量关,13日,在新年第三天,黔西南州工商局、州公安消防支队联合兴义市工商局、兴义市消防大队组成的联合检查组深入兴义市4个消防产品经销单位对消防产品进行联合检查,并利用检测器材现场检测判断,多数室内消火栓为不合格产品。
当天上午,联合检查组先后对兴安消防器材经营部、安遵消防器材经营部、民安消防器材销售维修中心、长城消防器材销售中心4家消防器材经营销售门店进行检查。主要检查了灭火器、消防水枪、消防水带、消防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室内消火栓、消防安全绳等常用消防器材。并现场对灭火器材的身份证信息进行检查,查看消防水带的CCC认证标识、测量消防水带的长度,对消防直流水枪进行现场抗摔测验,从2米的高处自由落下3次未出现什么问题。
当天,联合检查组共检查消防器材销售门店4家,现场检测室内消火栓6个,测试直流水枪4支,测试消防水带6盘,抽查灭火器身份证信息18具,检查消防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14具。现场提取了6具灭火器身份证信息和4具消防应急灯信息。
通过联合检查组现场对室内消火栓进行测试,发现长城消防器材销售中心的“江安”牌、安遵消防器材经营部销售的“祥安”牌65毫米室内消火栓都不合格。4家门店销售的灭火器都没有CCC强制认证标识,只有身份证信息。4家门店都未建立进货和销售台帐。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鉴于门店内销售的室内消火栓数量较少,联合检查组责令各门店当场将不合格的室内消火栓下架不允许销售,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工商和消防部门提供其不合格产品的《供货单》,联合检查组将对已销售的不合格消防产品进行跟踪处理;对其他供销台帐等问题责令限期进行整改。(记者金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