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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宣传科      时间:2012-06-10      浏览次数:       来源: 黔西南州消防支队       字号:[ ]

 

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

根据黔西南州公安局转发州安委会转发《省安委办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系列活动宣传报道和参加“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州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借助“安全生产月”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以此增强全州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精心组织,深化活动。全州各级消防部门要按照支队《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州公消〔201285)精神,精心组织,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开展好“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各项消防宣传活动,创造出本地特色和精品。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州各级消防部门在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同时,要积极邀请各媒体驻当地记者站记者进行采访报道,组织官兵撰写稿件,积极与支队宣传科联系,向省级以上媒体发稿,扩大宣传面,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收集新闻,参加评选。全州各级消防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发布的省级以上新闻(电子版和原件各1份),于630日前上报州公安消防支队宣传科,以便上报州安委会办公室参加好新闻评选。此次获奖新闻稿件,支队将对此次新闻评选获奖新闻按照国家级三倍、省级两倍和州级同等的奖励给予奖励。

联系人:刘永松,李依,电话:0859-3338824

附件:转发《省安委办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黔西南州公安消防支队

 

                        一二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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